辦公廳 (室) 調查研究的形式,應根據調研課題要求及時 間、人員等具體情況靈活掌握。就目前情況看,各級黨政辦公廳 (室) 調查研究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:
一是獨立調研。即根據領導意圖或工作需要,抓住重點問題 或某一典型事例,由辦公廳 (室) 單獨完成調查研究任務。
二是協作調研。即根據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的需要,由辦公 廳 (室) 擬定調研題目并負責牽頭,抽調有關部門的同志與辦公 廳 (室) 的同志共同完成調查研究任務,或將調研題目交由各地 各部門進行分頭調研,并分別寫出調查報告,然后由辦公廳 (室) 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匯總,撰寫出調查報告。
三是抽樣調研。即一些帶有全局性的情況或問題,在無法選 定典型時,可采取抽樣的辦法,分門別類地選擇有代表性的部分 地區或單位作為調查對象,從而達到窺一斑而知全豹的效果,為 黨委、政府了解與掌握全面情況提供比較可靠的文字材料。
四是資料綜合分析調研。即以積累的信息資料為基礎,對某 一時期或某一時間若干相關的初級信息資料,進行綜合分析和加 工整理,集零為整,變缺為全,化淺為深,形成情況較全面、內 容較完整、概念較清晰的調查報告,以引起黨委、政府領導同志 對某一情況或問題的重視。這種形式的調查研究,能夠使辦公廳 (室) 已儲存信息資料的作用有效地發揮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