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木為信商鞅變法
周顯王八年 (公元前361年) , 秦國秦獻公去世, 其子秦孝公繼承大統。秦孝公年僅二十一歲, 雄心勃勃, 心懷大志, 一心想干出一番大事業。他決心變法圖強, 改變國勢衰微的處境。為了能得到匡扶國運的濟世賢才, 他張榜天下:凡有人能獻出奇計使秦國富強, 不論何人, 一律重用并賜之封地和財寶。
此榜張貼出去后, 舉國沸騰, 人們議論紛紛, 猜測究竟有沒有人能擔起如此大任。這天, 人們又圍在榜文前開始議論, 忽然聽得身后傳來一聲高喝: “讓一讓! 讓一讓!”話音尤未落, 來人已經穿過人群, 揭榜在手了。人們定睛一瞧, 揭榜人相貌堂堂, 舉止儒雅, 面對眾人的圍觀泰然自若, 面不改色, 此人正是商鞅。
商鞅姓公孫, 名鞅, 是衛國①宗族旁支的后裔, 故稱衛鞅, 后封于商, 人們又管他叫商鞅。商鞅才華橫溢, 頗有盛名。他認為衛國過于弱小, 不能施展自己的才華, 便轉投魏國, 但仍然沒能得到重用。正當郁郁不得志的時候, 他得知秦孝公招募賢才, 便來到秦國揭了榜。
見有人揭榜, 看守榜文的兵丁不敢怠慢, 立即帶商鞅入宮覲見秦孝公。一見秦孝公, 商鞅侃侃而言, 足足說了半個時辰才把富國強兵的辦法說完。秦孝公聽了, 深深被商鞅的才華所折服, 他高興地起身繞室踱步, 口中不住嘆道:“秦國興起有望了!”于是任命商鞅為左庶長②, 開始制定法令, 這就是有名的商鞅變法。
等法令詳細制定出來后, 商鞅擔心如果馬上公布, 恐怕百姓不會輕易相信,難以樹立法令之威, 于是在國都的南門立了一根長約三丈的木柱, 并下令說:“誰能把木柱扛到北門, 獎賞他十金?!焙芸? 柱子的周圍就圍了很多百姓, 他們有些狐疑: 這根柱子不是太重, 扛到北門也不難, 為什么要懸賞這么多金子呢? 此事太過蹊蹺, 結果沒有人去扛。商鞅見狀, 知道百姓還是不信任自己,于是又把賞金提高到五十金。人群經過短暫的沉默后, 一位彪形大漢走了出來,對商鞅作了個揖, 粗聲粗氣地說: “大人, 我來試一試!”說著便扛起木柱就走, 不一會兒就到了北門。商鞅十分高興, 遵守諾言賞了他五十金。見大漢輕松得了金子, 百姓在艷羨的同時也開始相信商鞅的話。商鞅見時機成熟, 便開始頒布新法令。
雖然在推行法令的過程中遇到很多阻力, 但在秦孝公的支持下, 商鞅仍然堅定地執行新法令。就這樣沒過幾年, 秦國開始慢慢強大起來。新法令實行十幾年后, 秦國國力更盛, 國庫豐盈, 百姓富足, 路不拾遺, 山無盜賊, 臣民勇于為國奮戰而怯于私斗。這無疑為秦國后來兼并六國、統一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
搬運一根木柱并非難事, 關鍵是以此樹立價值千金的誠信。商鞅深知變法必須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, 所以他始終堅持當初扛柱說到做到的變法信條, 因此新法令才得以推行、實施。
古人云: “人無信不立?!毙〉絺€人, 大到團體甚至國家, 如果不守信用,則是自取滅亡。誠信, 即誠實守信用, 這是一個人立身社會的第一準則。只有誠信做人, 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和信任, 才能讓自己的靈魂發光。
①衛國: 現在的河南省北部與河北省南部一帶。
②左庶長: 爵位名, 秦、漢二十等爵的第十級。